一、正、備取名單如附檔。
二、正、備取生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確認及遞補手續。
(一)正取生請於115年5月6日(三)上午9時至下午5時攜帶學生證至本系辦公室辦理確認手續,逾期視同放棄。
(二)備取生請於115年5月7日(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攜帶學生證至本系辦公室辦理遞補手續,遞補以備取編號為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