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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僑、外生若擬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者,請自即日起至114114日(週二)止填寫google表單申請。
申請後,請於
114115日(週三)至116日(週四)歷年成績單至系辦公室簽名確認。
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2qJ7uttLdXWwqhxt8

另請注意:
1. 之前已登記修習者,或是已具備外加師資生、教程生資格者,無須再登記。
2. 自
113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修習。
3. 登記後雖可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惟未具師資生資格,日後無法取得我國教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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