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僑、外生若擬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者,請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14日(週二)止填寫google表單申請。 申請後,請於114年1月15日(週三)至1月16日(週四)持歷年成績單至系辦公室簽名確認。 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2qJ7uttLdXWwqhxt8 另請注意: 1. 之前已登記修習者,或是已具備外加師資生、教程生資格者,無須再登記。 2. 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修習。 3. 登記後雖可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惟未具師資生資格,日後無法取得我國教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