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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系學士班修業規定

二、本系學士班課程規劃

  1. 113學年度入學適用之學士班課程架構
  2. 112學年度入學適用之學士班課程架構
  3. 111學年度入學適用之學士班課程架構
  4. 110學年度入學適用之學士班課程架構
  5. 若有課程採認需求者,請下載並填寫課程採認申請表」。

三、本系學士班先後修科目表   (校際選課仍須符合本系先後修科目之規定)

四、本系學士班課程模組:規劃中……

五、本系碩士班課程模組:為因應同學們多元選課與職場應用之需求,本系通過規劃碩士班「學習診斷與教學策略課程模組」、「正向心理與社會情緒學習課程模組」、「測驗科技與數位分析課程模組」。因此,鼔勵同學們在大三、四時可上修碩博士班課程,若修畢並於日後考取本系碩士班,在滿足學士班畢業學分的前提下,可抵免為碩士班課程,且若符合各該課程模組,由本系發給課程模組證明書。

  1. 「學習診斷與教學策略課程模組」
  2. 「正向心理與社會情緒學習課程模組」
  3. 「測驗科技與數位分析課程模組」

六、本系108學年度起取消學士班學生英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標準,並溯及既往。

七、本系訂定中五生須補修本系學士班課程至少12 學分,科目不限,其畢業學分為14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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