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頁面主要內容區
:::

本系僑、外生若擬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且熟稔中文者,請自即日起至114411日(週五)止填寫google表單申請。
申請後,請於
114414日(週一)至418日(週五)持歷年成績單至系辦公室簽名確認。

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s89qgbMLj9NQ6iqf9

另請注意:

  1. 之前已登記修習者,或是已具備外加師資生、教程生資格者,無須再登記。
  2. 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修習。
  3. 登記後雖可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惟未具師資生資格,日後無法取得我國教師證書。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