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專業學分學程是自114學年度起推出的「學系主導」專業學分學程,以各教學單位課程架構內課程為主,明確呈現主軸方向、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供學生系統化修讀。 (一)本系已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設立以下三項專業學分學程: 1.學習與教學專業學分學程 2.測驗評量與數據科學專業學分學程 3.社區與心理健康專業學分學程 (二)上述各專業學分學程採免申請制,學生無須事先提出申請,僅須依規定修習各學程所列課程,且成績及格者,經學校系統認證符合完成條件後,即可於離校時依規定取得「專業學分學程證書」。 (三)本項制度自114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起適用。 二、有關專業學分學程之整體制度、認證方式及常見問題,請參考以下學校相關說明: (一)專業學分學程查詢路徑 系統路徑:本校教務處 / 日間學制課程查詢系統 / 學分學程查詢 / 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查詢 點選連結 (二)專業學分學程與新版學分學程證書說明(教務處公告,115年6月8日)點選連結 (三)專業學分學程常見問題 點選連結 (四)校學士-跨域模組等說明 點選連結 (五)通識教育中心學分學程說明 點選連結 三、檢附本系專業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共3件,檔案如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