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4年12月1日臺教高(一)字第1142203759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徵件案申請對象為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在校生所組成之新創團隊,並須符合下列條件:
三、校內徵件期限:
四、有關本計畫案之徵件須知及資料格式等,請參見本公告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