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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114年12月1日臺教高(一)字第1142203759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徵件案申請對象為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在校生所組成之新創團隊,並須符合下列條件:

  • 團隊由至少3名在校生組成,可跨域及跨校組隊;如跨國籍組隊,團隊中應有至少1名臺灣籍學生。
  • 團隊須有至少1名申請學校專任教職員擔任指導老師參與指導。
  • 團隊成員皆修畢當年度校內外創新創業相關課程,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三、校內徵件期限:

  • 有意申請之團隊請填寫申請資料電子檔(格式如附件1),包含團隊基本資料、提案構想摘要、經費需求(最高不得超過20萬元)等,需簽妥各項證明文件及同意書(電子簽可),連同所有團隊成員之「在學證明文件」,於115年1月26日( 星期一) 前將電子檔寄至yinungchen@ntnu.edu.tw進行初審,並由承辦人協助申請平臺帳號。
  • 115年2月5日(星期四)前:團隊於平臺(連結)完成募資計畫簡報、募資平臺行銷提案(含募資平臺行銷文案及影片)上傳。

四、有關本計畫案之徵件須知及資料格式等,請參見本公告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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