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115 學年度徵聘專任或專案教師公告
本公告發布於臺師大心輔系網站,任何連結及聯絡方式請以原始公告內容為準,切勿信任不明轉發者。
一、名稱及名額: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數名。
二、學術專長: (一)「學校輔導」、「測驗科技」、「諮商心理學」、「教育心理學」等專長。 (二)可將 AI 技術融入研究或教學應用者為佳;具備以上專長之一且曾開設全英文課程者,優先考慮。
三、學經歷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博士學位或相當等級之文憑。 (二)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 SCI、SCIE、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 THCI 原 THCI Core 或 SCOPUS 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二個國科會研究計畫。 3、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註:前述期刊論文及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三)新聘專案教師所具資格比照本校同等級專任教師,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者外,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2、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 SCI、SCIE、SSCI、A&HCI、EI、TSS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 THCI 原 THCI Core 等級之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3、最近三年發表原創性學術論文一篇於各領域 Impact Factor 前百分之五之期刊,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註:初任教師係指自本公告首日起溯算二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獲得博士學位者)〉
四、應徵需繳交資料: (一)個人資料表(參見附件 1)。 (二)相關證明影本(如:最高之博士學位證書、教師證書及其他證照等佐證資料)。 (三)最近三年內學術著作全文影本。 (四)需至本校人事室徵才網站 http://pms.itc.ntnu.edu.tw/HireApp 登入應徵資料。
五、應徵專任教師者:依據本校研發處「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辦法」規定,新聘人員以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之績效為標準,每月另支給獎勵金,至多三年。專任教師任職後,可依據本校「獎勵特殊優秀人才辦法」規定,申請每年之彈性薪資獎勵;另本系將擇優協助申請玉山青年學者獎勵補助。
六、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9 日(週一)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紙本資料請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輔系 系主任收(資料請註明:應徵「心輔系專任或專案教師_應徵者姓名」)。另請務必將「個人資料表」電子檔寄至聯絡人email信箱:amy87938793@gmail.com,電子郵件主旨:應徵專任或專案教師_應徵者姓名。備審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信箱位址請以本公告為準,請勿寄送至陌生信箱,以免洩漏個資】
七、聯絡人:謝小姐,電話:02-7749-3757;email:amy87938793@gmail.com。
八、傳真:02-2341-3865;心輔系系信箱:psy-edu@dep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