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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稱及名額:EMI(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之專任、專案或教授級專業技術教師一名。

二、學術專長:「教育心理學」專長、「諮商心理學」專長。

三、EMI專任教師經歷以具國內外大學院校全英語教學經驗者優先考慮,且受聘後所有課程均為全英文教授課程

四、學經歷條件及應徵職別:

(一)應徵EMI專任教師者,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EMI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CIE、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 (原THCI Core)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 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二個國科會研究計畫。
  3. 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係指自本系對外公告首日起溯算二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獲得博士學位者。

※前述期刊論文及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二)應徵EMI專案教學人員者,所具資格比照本校同等級專任教師,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EMI專案教學人員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CIE、SSCI、A&HCI、EI、TSS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 (原THCI Core)等級之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 最近三年發表原創性學術論文一篇於各領域Impact Factor前百分之五之期刊,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3. 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4. 具有業界實務經驗、卓越作品,並有證明文件。

(三)應徵EMI教授級專業技術教師者,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 曾任本校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
  2. 曾從事心理學相關專業領域之專業性工作十五年以上,聲譽卓著並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五、應徵EMI專任教師者:依據本校研發處「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辦法」規定,新聘人員以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之績效為標準,每月另支給獎勵金,至多三年。專任教師任職後,可依據本校「獎勵特殊優秀人才辦法」規定,申請每年之彈性薪資獎勵;另本系將擇優協助申請玉山青年學者獎勵補助。

六、應徵EMI專案教學人員者:依據本校「專案教學及研究人員聘任要點」第10點規定:「專案教學及研究人員表現傑出且符合本校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條件暨評鑑作業規定者,得優先納編。」

七、申請時間: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週一截止(郵戳為憑)。

(二)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資料請寄:「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輔系 陳慧娟主任收」(資料請註明「應徵心輔系EMI教師_應徵者姓名」),備審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另請務必將「個人資料表」及下述學術著作之電子檔傳至聯絡人email: weianne@ntnu.edu.tw,電子郵件主旨:應徵EMI教師_應徵者姓名。

八、應徵需繳交資料:

(一)個人資料表(參見附件1)。

(二)相關證明影本(如:最高之博士學位證書、教師證書及其他證照等佐證資料)。

(三)最近三年內學術著作全文影本。

(四)需至本校人事室徵才網站:http://pms.itc.ntnu.edu.tw/HireApp登入應徵資料。

九、連絡人:韋小姐,電話:(02) 7749-3757,email:weianne@ntnu.edu.tw。

十、傳真:(02) 2341-3865,心輔系email:psy-edu @deps.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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