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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期間:115年8月10日(星期一)至115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二、赴外啟程時間:補助核定日至116年10月31日止。

三、申請方式:

  1. 因本次開放申請期間赴外交換生系統校級赴外業已截止收件並審查完成,且申請期間並未提供115學年度第2學期赴外申請者提出申請該獎學金之選項。
  2. 為利作業統一,並保障申請人權益,請有意申請本項補助之同學一律透過「赴外獎學金系統」提出申請。
  3. 申請表列印後,請另行手動註明實際赴外管道(後續將由承辦人依據實際管道更新系統資料),並完成上傳及相關申請作業。
  4. 系統網址:https://bds.oia.ntnu.edu.tw/bds/OS

四、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2. 申請學海惜珠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下列資格之一: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3.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4.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5.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6. 同一戶籍內家屬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
    2. 具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補助資格者(符合當年度該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可申請次年度計畫)。
    3. 父或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3. 參與學生應通過薦送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4. 申請本學海系列補助者,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同一補助類型以補助一次為限。
  5. 參與學生於申請期間,及國外研修或實習期間(自申請當年度 6 月至研修或實習完成日)須為本校在學學生。

五、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系列補助作業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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