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習期間
116 年 7月01日至 117 年 6月30日,共一年。每週4天 (32小時)。
二、資格
國內心理諮商與輔導相關系所碩士班三年級學生,並修習諮商心理相關課程至少 18 學分與實務課程實習及格者。
三、實習內容(對正念、成癮治療、兒童青少年治療有經驗或興趣者尤佳):
(一) 精神科門診個別諮商、團體諮商或個案管理等。
(二) 成人團體:
(三) 兒青團體:
(四) 其他訓練:接受督導、跟診,參與個案研討會、期刊與讀書報告、晨會和心理衛生推廣等相關業務。
四、名額:招收3-8名,依實際審查狀況,可不足額錄取。
五、督導人員:精神科主任一名、主治醫師二名、諮商心理師一名。
六、申請資料 (請自行保留文件備份,恕不退還。)
(一) 履歷、個人基本資料、自傳(含2分鐘以內自我介紹之錄影連結 QR code)。
(二) 實習計畫。
(三) 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四) 實習期間的返校時間(必填)。
(五) 申請資料之首頁請附上(附件一、簡易個人資料彙整表),請詳填。
七、注意事項
(一) 收件受理時間:115/10/27 起至 115/11/12 截止。(以郵戳為憑,不收親送。 11/12 17:00 以前未收到郵件將無法受理,請留意郵件傳送時間。)
(二) 全職實習期間能全程參加[每週四下午個案討論會]為錄取優先考量。
(三) 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審查分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初審採行書面審查, 待初審通過後,將於11/26以電郵方式通知複審面試。
(四) 複審面試時間115年12月03日下午,筆試、團體與個別面試三階段。
(五) 實習指導費:每人9600元整,敬請於實習開始前完成匯款至本院銀行帳戶。
(六) 通訊方式:
收件地址:106臺北市仁愛路四段10號 臺北市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精神科
收件人:卓珮婷 諮商心理師
信封請註明:(一)應徵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二)期待治療成人或兒青類型。
聯絡方式:(02)2709-3600分機5538、5530或 A6257@tpech.gov.tw
招募公告及簡易個人資料彙整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