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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對象:未滿35歲(1992年4月2日以後出生者),臺灣籍、臺灣各大學院校正規課程在學學生(延畢生及有日本國籍者除外)。

二、申請資格及條件:2027年4月到2027年8月期間內進入日本各學校開始交換留學,留學期間三個月以上不滿 一年,且根據學生交流相關協議,須為日本交換大學已接受並許可入學者。另日本各大學交換校所核發之核定交換留學證明、入學許可書上的日期須於上述期間內。

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5年10月27日

四、獎助金支領金額及期間:每月8萬日圓。支領期間自留學開始日(入學日)起,最長可支領1年(以內),本年度獎學金支領期限為2028年3月。

五、申請流程:

  1. 校級交換生:通過本校國際事務處所辦理「115學年度第二學期(春季班)校級交換生甄選」之學生,請於截止日前將申請表件繳至國際事務處。
  2. 院系所級交換生:本校各院系所與日本大學院系所簽訂有學生交換協議書者,簽約單位可自訂標準於單位內進行公開初選,並於截止日(10月27日)前將薦送之學生申請表件連同日方大學交換協議及業務承辦人聯絡資訊繳至國際事務處。
  3. 校內申請截止日為115年10月27日,由國際事務處彙整符合簡章規定之薦送生甄選申請文件,於115年11月5日前郵寄主辦單位;日本臺灣交流協會通知複審結果(預定2027年2月下旬),將公告於國際事務處網頁。

六、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詢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新聞文化部短期獎學金聯絡人:陳孟綾小姐(電話:02-2713-8000 轉 2411 )

七、詳細條件規定、申請資料相關問題請參考附件簡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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