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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申請對象:規劃於116年2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參賽並有意申請本計畫補助之學生。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

三、申請方式:請將「115-2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申請表」一式5份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補助學生參與國際性技藝能競賽活動經費申請表」1份,送交國際事務處承辦人吳品臻,並將電子檔一併寄至pinzhenwu@ntnu.edu.tw,以利辦理後續事宜。

四、本補助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如屆時獲核本校其它補助,需擇一領取。

五、此補助相關訊息亦公告於國際事務處處網。

六、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補助要點及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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