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僑外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

  • 2024-04-11
  • 心輔系管理員
本系僑、外生若擬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者,請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26日(週五)止填寫google表單申請。
申請後,請於113年4月29日(週一)至5月3日(週五)持歷年成績單至系辦公室簽名確認。
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M4MzoLng2e3UbmEi9

另請注意:
1. 之前已登記修習者,或是已具備外加師資生、教程生資格者,無須再登記。
3. 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修習。
4. 登記後雖可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惟未具師資生資格,日後無法取得我國教師證書。